好家幫服務者合作契約
一、合作性質
服務者以獨立接案者身分使用好家幫之資訊刊登、搜尋、預約、媒合及評價系統,自主決定可服務時間、服務區域、公開費率及是否接受個別案件。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及實際法律關係依法應認定為僱傭者外,本合作不以成立僱傭、派遣或代理關係為目的。本契約之名稱或平台文字不拘束主管機關或法院依實際事實所為之法律認定。
二、資料與審核
服務者應提供真實、正確資料及本人照片,不得冒名、偽造經歷或刊登不實資訊。平台得基於安全、法遵與品質管理進行資料審核;審核通過僅代表符合當時平台上架條件,不構成對服務結果或專業資格之保證。
三、接案與履約
服務者接受案件後,應依與顧客約定之時間、地點、內容與費率提供服務,並遵守法律及合理安全規範。無法履約時應儘速透過平台或約定方式通知顧客,不得無故失聯。
四、服務費
現階段服務費由顧客於服務完成後直接支付服務者,好家幫不代收服務者之服務費。服務者應自行確認依法應負之稅務、申報及其他法定義務。平台媒合費由顧客依平台公告規則支付;除另有書面約定外,服務者不需支付該10%平台媒合費。
五、服務限制
到府煮飯:限於顧客住所提供一般家庭餐食料理及相關食材整理;不得以平台承作依法須具特定資格、登錄或許可而服務者未具備之食品相關業務。
寵物照護:限於飼主住所提供一般餵食、換水、清理貓砂、遛狗及陪伴等生活照護。本平台之寵物照護項目不包含犬貓寄養;服務者不得從事獸醫醫療、診斷、用藥決策、侵入性處置或其他依法須具資格之行為。
生活家務協助:僅得在家務協助範圍內整理家戶一般生活垃圾,並依所在地政府、社區或合法清運制度之規定,協助拿至合法垃圾集中處或交付垃圾車。不得跨戶集中收運、以車輛載運垃圾作為清除業務,亦不得處理事業、醫療、有害、大型或其他依法須取得清除、處理許可之廢棄物。
長輩生活陪伴:限一般聊天陪伴、電話問安、陪散步、一般外出陪伴、生活用品或餐點代購及簡單生活協助。本項目不是長照、醫療或護理服務。服務者不得承接給藥、傷口處理、餵食、沐浴、如廁、移位、翻身、失能身體照顧、失智專業照護、醫療判斷或其他依法須由長照、醫事或具特定資格人員提供之服務。
如個別案件實際內容依法須取得執照、登錄、許可或其他專業資格,服務者未具備者不得接受該案件,並應通知顧客調整或取消需求。
六、顧客資料
服務者取得之姓名、聯絡方式、地址及需求資訊,僅得於履行該次服務及必要聯繫範圍內使用,不得出售、公開、另作行銷或於服務目的消滅後無正當理由留存。
七、損害與爭議
服務者應對自己提供之實際服務依法負責。發生財物損害、人身事故、服務品質或費用爭議時,應誠實提供資料並與顧客協商;平台得提供必要紀錄協助。各方依法應負之責任不因本契約而免除。
八、禁止行為與停權
禁止詐欺、騷擾、暴力、竊盜、歧視、侵害隱私、危害安全、偽造評價、提供超出前述服務界線之受管制服務或其他違法行為。平台於有具體安全、資格或違規疑慮時,得採取暫停公開、限制帳號或終止平台使用等合理措施,並視情況給予說明或申覆機會。
九、終止合作
服務者可停止接案或申請終止平台使用;已接受之案件仍應妥善處理。平台因重大違規、安全事件或法令要求終止合作時,得立即限制必要功能。
十、法律適用
本契約依中華民國法律處理。契約名稱不拘束主管機關或法院依實際工作控制、從屬性、服務內容及其他事實對法律關係所作之認定。
最後更新:2026年9月17日。法令或營運模式變更時,本平台將依法更新並公告。